他完全认同沈识檐之后的选择,却又好奇,到底是什么让他如此坚持,即便曾遇至亲之人的血也没有退去。
他沉默了一会儿,又问:“那么,为什么坚持要做医生?”说完,他补充说明似地强调:“不是质疑你,只是觉得你很了不起,如果是我,未必能做到。”
闻言,沈识檐轻轻抬了抬下巴,眯着眼睛说:“喜欢。”
他回答得很快,该是一个烂熟于心的答案。
“从我小时候去医院找我父亲开始,我就觉得医院是个很神圣的地方,一个人与这个世界的初遇与告别都在医院发生,或者说,它是一个迎来送往生命的地方。”
孟新堂哑然:“这样吗?”
沈识檐点了点头。
这就是人与人的不同了,孟新堂能接受迎来送往这个说法,但恐怕他自己会因此避之不及。这和待客是一个道理,生命有多可贵,它的迎来送往就会有多麻烦,有多凸显世间百态。
“最开始就是这么简单的理由。我曾经跟言午说,他喜欢弹琴所以考音乐学院,我喜欢做医生所以考医学院。这个职业有风险,累,我都知道,可这都不会成为我要放弃他的理由。就像你说的,我们选择一个职业,不是因为它能带给我们多少荣耀、多少财富,而是我们认同它的意义。”
孟新堂听了有些愣,迟疑了片刻还是问:“我说过这话吗?”
沈识檐下巴还定在胳膊上,斜眼高挑着他笑:“刚刚不是这个意思么?我们不是为人心活着,不该惧怕人心。那我们是为什么活着,为什么做的选择?”
孟新堂于是淡笑着摇头,透亮的人。
“其实在我母亲去世后,我也犹豫过一阵子,我想,那次意外害得我失去了爸爸,失去了妈妈,我还能毫无芥蒂地穿上那件衣服去帮病人看病吗。但是08年,我本科毕业实习,作为志愿者去了北川,那一次之后,我就知道我要一辈子留在这个岗位上。”
08年,四川省汶川县特大地震。持续了几天的黑白电视画面,还有全国哀悼日沉痛的鸣钟。
“为什么?”孟新堂轻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