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施译“专注脑补11年”的经验来估计,十几分钟的时间已经足够他编出五六个版本且每个版本都将自己虐到体无完肤了,因此当他听到杜唐问他为什么不坐到前面来的时候,他幽然生出一种重生好几回不知今夕是何年的感觉。
原来那小妖精已经走了?什么时候走的?糟糕,光顾着脑补都忘记勘探敌人的老巢了!施译十分懊恼地一撇脑袋,决定无视杜唐。
于是杜唐从后视镜里看到的就是施译那张小小的脸气鼓鼓的,他耐心等两秒,“真不过来?”心里默数,五、四、三、二……车门咔哒一声,开了,施译冷着一张脸,仿佛很不情愿地坐他旁边。
杜唐轻笑着摇摇头。
车子启动,平稳地驶过市中心,路过人民广场,被行人惊起的白鸽扑棱棱从窗外飞过。一路依然无话,然而施译的嘴角勾起。这是温暖的宁静。他伸出手,挡住从前窗照射进来的阳光。光线从他指间漏过,刺得他眯起眼睛。他爱惜皮肤,不想被晒出斑,因为——杜唐喜欢皮肤好的女孩儿。
“怎么又停了?”他咦了一声,看向杜唐。
杜唐摘下墨镜,拣起钱包,“买菜。”言简意赅,熄火,下车。
施译欢呼一声,跟上他,不等杜唐问他,就开始罗列自己想吃的东西。他喜欢和杜唐逛超市,跟在他屁股后头,像只小小的跟屁虫,雀跃地一跳一跳,有时候会和杜唐一起推车,逛完果蔬逛冷藏,再逛零食,然后是日用品,看上什么就停下来,像个小大人般货比三家,和杜唐低声商量,扔进车子,看着推车一点一点满上,溢出,然后刷卡付账,回家,简直是一场完美的仪式,足够他全副身心去虔诚。
回到家,杜唐换上家居服,挽起袖子一头扎进厨房开始忙碌。洗手作羹汤,嗯,施译对这个短语甚是满意。
他一直觉得杜唐穿衬衫挽起袖子的样子特别性感,不是敞开领口露出的锁骨,嗯,虽然那里也很性感,不过最性感的是那一截露出的小臂,施译不知道怎么形容,总之非常非常有感觉。这会儿看着杜唐有条不紊地挽着袖子准备晚餐,心里早把他们之间的不愉快,以及刚才的舒念抛到脑后了。他走过去,从背后抱住杜唐的腰身,杜唐忙碌的手不停,对他的举动已是十分习惯。
“不看电视?”
“不看,没劲。”
“不打游戏?”
“不打,无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