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撥她的電話,卻打不通,在心急如焚的時刻,我卻什麼都不能做。
我不知用什麼心情,開車回到家。
發現信箱有一封信,是她的家寄來的。收件人當然是我。
我一進家門,鑰匙往桌上一丟,坐在沙發上用發抖的手把信拆開。
她親筆寫的字映入眼簾。那是我再熟悉不過的字跡。
「寶貝,在我們出去玩之前,我把信交給了,要她在我上飛機的前三天寄,應該,妳從機場回來就會看到了吧?還是,妳仍然等了幾天?
我要妳知道,離開妳是我花了好大、好大、好大的力氣才下的決定。在機場傳給妳的簡訊,不是開玩笑,我是很認真的。我們,就先到這吧。
妳一定一頭霧水,一個昨天才躺在妳懷裡,說捨不得妳的人,怎麼在睡一覺醒來之後,就變了樣?親愛的,我要告訴妳,不是這樣的。
那是我想很久的嗎?我必須說,是的。我是想了很久。從什麼時候開始想?其實,從我來美國見到妳,還有妳的優秀的時候,我就開始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