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他消失几个月,半年,甚至一年以后,雷展鹏终于接受了这个事实,他说不定真的会记他一辈子。
作者有话要说:
☆、出现幻觉
离开得那样匆忙,孙明俊甚至来不及下一步的打算。但是当他走出雷展鹏的世界以后,发觉这个城市仍然是当初的样子,一边是繁花似锦,一边是冷漠无情。
他这次是真的没有什么好留恋的了,兜里还有最后一点钱,便买了回乡的火车票。
火车可以到孙明俊家乡的县城,要回到村子里面还要转一趟汽车。孙明俊在县城找了家便宜的小旅馆暂时住下,他很想回家看看,如果说在这个世界还有惦记的人,也只有家人了。但是孙明俊知道,他如今在村子里面已经是声名狼藉,被人认出来指指点点倒是其次,只会再次连累到家人。
有家难回,然而孙明俊却没有想象中那么伤心。这些年他给家里寄了一些钱,农村消费水平低,应该也够花很长一段时间。大姐自己成了家,虽然在姐夫面前唯唯诺诺的,但是乡下人不兴离婚,她的生活总归是有保障的,熬到孩子大了就好了。二姐在家游手好闲的,总是要找点事情做才好,要不然找个人结婚也可以。三姐一向能干,孙明俊倒不是太为她担心。
他这样想了一遍,突然觉得自己的存在也没多少必要了。
在旅馆稍作休息以后,他出去走了走,曾经每年准备年货的时候都要来县里赶集,小时候那些脏乱窄小的街道也都变得宽敞明亮起来,的确已经有很久没有回来过了。
孙明俊走到街角的小吃店要了碗面,很便宜,味道却像记忆中那样美好,才感觉到真正回到了属于他的地方。
如果没有出来读书,如果毕业以后回来找工作,如果找个当地的女孩子结婚在县里买套房子,似乎那才是更容易接近幸福的人生。可惜他当时心高气傲,总觉得凭借自己的努力能在大城市打出一片天下来。
现在想想,那时的壮志豪情恍若隔世。
填饱了肚子,他沿着小路向前走去,远处吵闹的音乐声隐隐传来。
这么安静的小城竟然也有娱乐行业进驻了,孙明俊感叹着,正好要路过那里便凑过去看了一眼。
百货公司的二楼似乎开着一间ktv,外放喇叭的声音响彻整个广场。楼梯是架在外面的宣传铁梯,上面三三两两地站着几个浓妆艳抹的年轻人。
孙明俊多看了几眼,竟然分不清男女。
他暗自感叹着想要离开,却被旁边一个人拉了一下。
“不进去玩吗?”说话的男人比他年轻一点,看起来倒是干净整洁,细看来竟然画着眼线。
孙明俊摇摇头,“不去了,没钱。”
那人笑笑,“没事,不花钱。”
孙明俊有些不明白了,“去玩不花钱,人家赚什么啊?”
那人神秘地伸出手,指间似乎有什么东西在他面前一闪而过,而后眯起眼笑着说,“我似乎闻到你身上有熟悉的味道。”
孙明俊摇了摇头,“我真的没钱。”
“没钱可以赚啊。”那人冲着楼上怒了努嘴,然后看着孙明俊说,“虽然年纪有点大,不过还是有人喜欢你这种类型的。怎么样,给你介绍个工作机会?”
孙明俊突然笑起来,“你眼光够毒的啊?”
那人得意地挑了挑眉,“干这行的眼光不准怎么行?愿不愿意给句话。”
“我也想啊,不过恐怕不行了。”孙明俊抱歉地说。
“还是不愿意?”
孙明俊挽起了袖子,黑夜中看的不是很清楚,但那上面深深浅浅的伤疤还是隐约可见,他抬起头露出一丝模糊的微笑,说,“那东西也好,钱也好,对我来说都没什么意义了。你在我这里赚不到钱的,不用浪费时间了。”
那人惊愕地看着他,终于惋惜地退到一边,再去寻找别的目标。
孙明俊转身向旅店走去。他心中不免自嘲,在别人眼里难道已经如此明显了吗?已经上瘾无法自拔沦落到需要卖身的程度,这样未免太可怕。
他总觉得忍一忍是可以过去的,多熬几次就没事了,前面的几天也都没有再犯。但这次刚回到旅店简陋的小房间里,孙明俊又觉得自己的身体有些不受控制了。
那是一种被千百只蚂蚁同时噬咬的感觉,好像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表达不满和想要得到,孙明俊在一瞬间陷入一种焦躁难耐的状态。他想,如果灵魂能被暂时抽离就好了。但是很可惜,现在感觉更加敏锐,那种求而不得的痛苦让他几乎想往墙上撞,又或者是飞奔出去。他知道去哪里能找到那种东西,跪地乞求也好,出卖身体也好,只要能填满那种难耐的空虚。
然而最后残余的一点理智还是阻止了孙明俊刚刚涌现的那个念头,他步伐踉跄地走进洗手间,用颤抖的手拿起剃须刀的刀片,一次又一次划过自己的手腕。
一开始他还会感觉到疼痛,后来连疼痛都不管用了,无意识地胡乱挥舞着刀片,任由其割在身体的每一个部位,满地鲜血。
孙明俊的最后一个想法是,应该停下来的,否则说不定他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死掉。但是死掉之前,他身心的焦躁越来越明显,在那种焦躁最终达到一个顶峰时,孙明俊才在一种失神的状态下慢慢地软下去。
他的意识像是漂浮在半空中,始终找不到落点。这是一种濒死的感觉,孙明俊想,人在死前总会回顾往生,曾经走过的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