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中。”
见她一直在外貌上圈点,于知乐也不好多言,只是配合着,微笑。
留意到这姑娘不太自在的神态,林有珩弯唇:“于小姐你不必在意,外形也是我们签人时所要考量的一个重要条件。”
“就说你认识的严帅哥吧,”女人笑吟吟:“他能爆红网络,大部分因素也源于他的相貌气质,同一批录节目的歌手,唱歌实力和勤奋程度未必比他差。”
于知乐点头表示认可。
林有珩的确是个心直口快的人:“于小姐,你和严安是什么关系?”
她猜得很准:“曾经的恋人关系?”
于知乐并不否认:“对,他也是我以前的吉他老师。”
“原来他还是你老师。”林有珩靠回椅背,玩味勾唇。
为于知乐点了杯常温果汁,林有珩又问:“今天为什么主动找我?”
于知乐愣了下,回:“想唱歌。”
“呵……”林有珩失笑:“要当歌手的,都是想唱歌的。”
于知乐搭在桌边的指端稍微动了动,尔后才掐紧了答:“因为贫困。”
林有珩会意一笑:“为了钱?”
“是,”坦率承认并不让于知乐感到羞愧:“我的几个人生计划,都需要钱。”
“你有什么自信能挣到钱呢?”林有珩也不跟她拐弯抹角:“要不是严安和我推荐你,我都不知道有你这么个人。”
于知乐回:“你可以先听听我唱歌。”
林有珩挑眉:“看来你很自信。”
“不,我不自信。”这世上优秀的歌手太多,她这种半吊子,确实不值一提。
林有珩一只手搭到椅子把手:“你会写歌吗?”
“会。”
“哦?”林有珩微微前倾上身,来了点兴趣:“以前写过吗?”
“写过。”于知乐从自己的帆布包里抽出那只白色的档案袋,拆封,从里面挑出几张递给了林有珩。
林有珩随意翻出其中一张,斜在桌缘,抬眼皮,专心看。
少刻,她跟谱哼了几句,继而若有所思点点头,看回于知乐:“唔,还不错。”
林有珩把这张歌谱递回去:“你就唱这个。”
于知乐接在手里:“现在?”
林有珩没有迟疑:“对。”
于知乐环视一周白茫茫的,人来人往的广场:“我们在外面。”
“如果你真成了歌手,”林有珩扫了眼她的吉他:“你要在更多人面前登台演出,可能比现在多千万倍。”
于知乐有些排斥热闹,抵触喧嚣。但她也清楚,如果她铁了心要走这条路,必须要强迫自己适应那些她本不喜欢的场合。
所以她立即侧过身,取吉他。
中途,林有珩抽回她写歌那张纸:“我刚才看了下日期,这首《踩雪》是09年写的?”
“嗯。”
“这句……”她掀眼,精准无误地把其中一段小声唱出来:“「我看到地上的雪开出了花,白里透红,是少女画了腮红的脸,真可爱啊,可安静啦,咯吱咯吱,我在踩呀」,什么意思?”
于知乐把吉他抱到怀里:“这不是花,是血。”
林有珩一怔:“为什么写这首歌?”
于知乐轻描淡写回:“那天我被我爸打了一巴掌。”
林有珩噤声数秒,再一次倚回去,把自己变成懒洋洋的听众:“你唱吧。”
指节覆上琴弦,于知乐开始弹奏,这首歌,有一个极为漫长缱绻的前奏。
好像在等着,等着那些密密麻麻,绒絮般的白雪,簌簌落满整个世界。
附近卡座上的人,听见旋律,纷纷扬头,往这边看。
有年幼的黄毛小男孩,咬住吸管,一眨不眨,盯着于知乐的方向。
这无疑是一支听上去忽快忽慢,颇为多变的曲子。
若不是知道歌词背后的他意,外人脑中所能想象的画面:应该是一个女孩,独自一人走在雪地里的长镜头。
她时而自在跳跃,时而背手徐行。
天地白皑皑,脸蛋红彤彤。
林有珩指节在椅子扶手上轻叩。
她凝视着于知乐,其实一开始,这个女孩子出现在她面前时,她觉得她和以前见过的,许多来试音的年轻人一样,浑身罩着一团火焰,是的,赤裸裸的、名为野心的火焰。他们急功近利的野心,很容易能灼到人,让她不舒服。
但,奇妙的是,于知乐抱住吉他的那一刻,这团火焰陡然敛了下去,她周身只剩一浮半透明水雾般的聚神与空灵。
她的精神,完全对音乐虔诚。
于知乐的声音也很特别,会让她想起一具罩着白纱的妙曼的女人酮体。她在舞动,肌肤上,不时会有诡谲变幻的刺青,若隐若现……也许有火红的玫瑰,又或者漆黑的星子。
“棉花一样柔软无暇的雪,
砂糖一样清脆响亮的雪,
白酒一样烂醉如泥的雪,
和你一样冰冷刺骨的雪呵——
化了吧,就不会被我踩啦,
化作烟,变成云,就不会再有人踩到啦……嗒啦嗒啦嗒啦……”
一曲结束。
于知乐收声,回归明朗的世界。
隔壁桌有个大叔带头鼓掌,大赞好听。他的身边,约莫是他的小儿子吧,也跟着噼噼啪啪。
一时间,门外所有卡座上的客人,都向她致以掌声。
一个系着黑白围裙的女服务生放下托盘,笑眯眯地拍手。
于知乐含笑颔首,以示感激。
等到周围息声,林有珩撑回桌子,没有评论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