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钧回来了,还带着公输恭敬两兄弟,消息传出,整个许都沸腾。
马钧现在可是名人,被誉为墨家五百年来最杰出的弟子,虽然他跟墨家半毛钱关系没有,但他所行的道确实是墨家那一套。
仔细数数,水泥是他发明的,宣纸是他造出的,瓷器毛料织布机缝纫机全都是他折腾出来的,这些东西的发明改变了人类延续数千年的生活方式。
现在他又折腾出了燧发枪和火炮,改变了军队的作战方式,这样的人活在春秋战国时期那可是要成圣的。
只是马钧为人低调,平时不显山不露水,一门心思窝在炼钢厂里搞研究,知道他的人不多罢了。
虽然马钧声名不显,但听过他大名的人都知道此人的厉害,在城门口,跟乡下赶集似的将道路堵的水泄不通,车马根本过不去。
这群人的目的曹昂多少能猜到一二,人都是有红眼病的,世家的红眼病更重,看着他曹昂凭借各种新产品大把大把的捞钱,心里能痛快?
世家们也想像曹昂一样赚钱,又不肯投资搞研究,自然要抢马钧这个现成了。
“让开让开,别挡着曹司空的路。”
胡三扯着嗓子大吼,同时命警卫蛮横的在人群中挤出一条道路,让曹昂的马车通行。
众人见是曹昂这个瘪犊子,不敢与之争论,只好骂骂咧咧的退向两边。
四轮马车畅通无阻的来到人群最前方,曹昂从车上下来,警卫快速搬来沙发茶几,端上水果小吃,撑开华丽大伞,将曹昂请到沙发上坐下。
十月的天已经不怎么热了,相反还有些凉意,撑伞纯属脱裤子放屁,可没办法,曹昂就喜欢看别人看不惯他又干不掉他的眼神,周围人越对他指指点点骂骂咧咧,他越觉得是一种享受。
四仰八叉的靠在沙发上嗑瓜子,怎么就这么舒服呢?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嗑了一会,曹昂端起瓜子盘递向离他最近的一位熟人笑道:“栗先生,来点。”
被他点到的栗先生是一位四十出头的中年,闻言连忙摆手,皮笑肉不笑的说道:“不用,最近牙疼。”
说完不动声色的向后退了几步,缩进了人群。
曹昂又邀请其他人,无一例外遭到了拒绝,他只好独乐乐。
等了约半个时辰,前方终于出现一支骑兵,约百人左右,马蹄踩在混凝土地面上踏的叮当哐嘡,跟一群穿着高跟鞋的女人在奔跑一样。
曹昂拿起桌上的望远镜一看正是马钧,身后跟着公输家那两二傻子。
周围的世家族人也有望远镜,看清来人顿时一窝蜂的涌了上去。
看他们像百战精锐一样冲出胡三急了,低头说道:“少主,要不我上去保护马侍郎?”
“不用。”
曹昂笑道:“京畿之地,天子脚下,他们还敢杀朝廷命官不成。”
胡三苦笑道:“杀人不至于,属下这不是怕马侍郎被人抢走吗。”
曹昂继续笑道:“放心,马钧的为人我了解,金山银山扔在面前也不会动心的。”
马钧这样顶尖的科学家既是天才也是疯子,他们对科研之外的任何东西都提不起多大兴趣,怎么可能因为一点蝇头小利背叛曹昂。
果然,尽管世家之人将马钧的队伍围了个水泄不通,马钧依然挤出人群,带着公输家两兄弟来到了曹昂面前,躬身拜道:“属下见过少主。”
曹昂起身,抓住他的手腕笑道:“走,回家。”
拉着马钧和公输兄弟上了马车,胡三带着警卫亲自开路,架车赶回了许都城。
世家之人不敢冲击曹昂的警卫,只好在后面喊道:“马侍郎,我们周家真心邀请您做客,您可一定要赏脸啊。”
“马侍郎,我家有一女与您年纪相仿,生辰八字也匹配,与您可是天作之合啊。”
“马侍郎……”一句句一声声意切情真,听的马钧只皱眉头,不解的问道:“少主,属下什么时候这么受欢迎了?”
曹昂笑道:“不是你受欢迎,是你的本事受欢迎,都指望你给他们打工赚钱呢。”
“哦……”马钧回了一句便没了下文。
曹昂劝慰道:“天下熙攘利来利往,你能给他们带来利润,他们会把你当祖宗一样尊敬,带不来利润,他们就会将你当垃圾一样踢开,人性如此习惯就好。”
马钧冷笑道:“属下可没忘当年沿街讨饭时世家们的嘴脸,让我给他们打工,做梦,属下的一切都是少主给的,这辈子生是少主的人死是少主的魂,此生此世,绝不背叛,只是朱明……”朱明是他招来的,跟在自己身边多年,学到了自己所有的本领,突然反叛投靠刘备,会对曹家造成多大威胁他心里清楚的很。
因为清楚,所以才愧疚。
曹昂哈哈笑道:“你马德衡什么时候也学会拍马屁了,这个习惯可不好,得改。”
“至于朱明,人各有志你也不用自责,我认为,朱明走了对你来说反而是好事。”
“人这辈子,小成功需要朋友,大成功需要对手,你有朱明这个对手整天在后边盯着,将来的成就我都不敢想象。”
马钧重重的点头道:“少主放心,我一天是他的师傅,一生都是他的师傅,这辈子他都甭想超越我。”
提起自己的专业,马钧眼中射出自信的光芒,别的不敢说,科技这个领域,他马钧才是引领时代潮流的主角。
曹昂拍了拍他的肩膀问道:“蒸汽机研究的怎么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