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觉得安姚的大嗓门很刺耳,手里酒杯一下就被吓到碰掉了。
杯子砸碎在脚边,我连忙矮下身低着头去捡。刘海扎进眼瞳里,痛到眼泪模糊了视线。
安姚跑过来扯着我,说:“小云,我说你跟狸猫好几年没见了吧,他一毕业就出国了,今年才回来。不过你们感情那么好,应该有联络才对。”
我有些哆嗦地嗯嗯嗯几声,一把就推开安姚。
安姚炸毛大喊,“怎么了你,小云。”
他嗓门一直很大,在一起踢球时他可以将对方的守门员吼进球门里。
我连忙摇头,将自己的手指藏到口袋里,低着头说:“头有些晕,酒喝多了。”说完就往酒吧后门走去。
最后还是忍不住回头,在灯光晕黄到暧昧的酒吧里,同学们都故意人挤人互相推搡着表示曾经亲昵的关系没变。我看到门口站着一个黑影,雪花沾满了他满头卷曲的黑发,英伦风的过膝长呢子风衣上有雪水的痕迹,手里提着一个旅行包,像是随时可以启程到他想去的任何地方。
风尘仆仆,只有一双眸子依旧亮得惊人。
他看着我,面无表情。
我忙低下头,伸手从椅子里抓过自己的大衣披上就走,我只是头晕,我需要休息。就像是大学时无数个逃课早退一样,我在同学会又再一次当了逃兵。
安姚拍着桌子正在跟人划拳,他对着我将桌子拍得地动山摇,“李子云,你上哪啊。”
这一喊,不知道触动了什么。我听到有人尖叫一声,“安扬,你踩到我的脚了。”
我已经在后门,本能回头看,却见安扬丢开手里箱子一脸怒气冲冲地朝我跑过来。我手指一痛,才发现血水已经渗出来不少,被玻璃渣划破的。忙低头推门就跑了出去,一阵冷风让我颤抖。
白雪覆盖了眼前的街道,凌晨的寂静只剩下我活着的呼吸。
我却突然觉得热,酒吧后门颓废的霓虹,一片迷蒙的绚丽。抓紧大衣的领子,低着头往前小跑。风雪灌进袖口领子里,那些沾上零度气温的皮肤却正在发烫。
有想过见到他,难得聚集的同学会一般都会到。来之前紧张到心脏都快要停摆了,最后还是来了。我只是想告诉自己,总有一天能自如地面对他。
在很多年的今天,看到已经成熟的你,自在而自信地首先伸出右手,带着一点礼貌的生疏,就像是普通的同学久别重逢后的那种不咸不淡的关系。我会跟你握握手后笑着说:“好久不见,安扬。”
至少不是今天的我,我看着前方寂静街路上的路灯,像是被网住的某种会发光的生物,青蒙蒙碎散成一团。身后有人推开后门,酒吧的热气从门里哄出来,我回头。
安扬呼出一口白气,手上还戴着灰棕色的皮革手套,风衣上有雪水融化的痕迹。颀长的身体很自然地斜割开酒吧倾斜而出的明亮,逆着光的脸很英俊,很好看。
对于赞美男人外表的词汇,我是如此贫乏。
他没有再上前一步,只是看着回头的我,又轻喘着气,似乎跑了很久的路,才来到这里。
“小云。”
声音低沉颇有磁性,我其实有时候会莫名其妙地嫉妒起安扬,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已经毕业。他的外表无可挑剔,他曾有一个很幸福很富有的家庭,他成绩运动完美,他的工作也一定比我这个二线小城市的公司小职员好很多。
就连他的声音,也好听到让我发疯。
这样的安扬,当初的我会爱上他,真的太容易了。
我这辈子没爱过任何一个男人女人,而他,是我第一个爱上,并且心甘情愿保存着那份记忆至今的人。
试着将无数次模拟的场景再现,走过去,若无其事地伸出右手礼貌地对他说:“安扬,好久不见,最近听说混得不错啊。”
很简单吧,真的是太简单了,简单到我想此时此刻死去,或者杀死安扬。
最终也只是想想什么也没做,我沉默不语地低下头,转身急匆匆地走开,装作没看到安扬这个大活人,或者当他是陌生人。
“李子云!”安扬的平静突然被自己愤怒的大喊惊破,他一直不是个能安静地等在一边的人。随时随地,天子骄子的安扬可以不耐烦地叫喊任何人的名字。
我开始狂跑,剧烈的运动让我的胸膈膜快要被崩裂,在我想好说辞想好自然的应对法子前,不要再让我见到这个人。
他追上来,大步地践踏着街道上的雪层,我能清晰地听到雪花在他暴躁的脚底下,无声哀嚎地支离破碎。
眼前一片白蒙,有些歇斯底里的颜色铺天盖地。
安扬很快就扯住我的胳膊,用力得要掰断我手腕的感觉。我抽了一口冷气,低着头喘着气。
我们站在寂静的街道上,灯光在白雾里依旧像是一团不明生物的诡异东西,发出青灰灰的颜色。安扬很快就恢复自如的态度,他笑着问:“怎么见我就跑,我那么吓人吗?”
熟稔的态度,多可怕的熟稔。
我们曾经很熟悉,朋友,舍友,死党……情人。
可是现在,什么都不算是。我都觉得很诡异,现在的我们是什么?
“没有,只是有点晚我该回去了。”说得好像我的家在这里,其实我只能回旅馆而已。
“回哪里?你不是住在xx大街上的奢花旅馆吗?”安扬依旧笑着,俊美的脸上满是看到久别熟人的欣喜。“难道旅馆房间里还有谁在等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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